【福尔摩斯同人·翻译】Confessions of the Maste

1903年11月

 

他去找她了。这并非我亲眼所见;多年以后我从Holmes那里得知的也不过是这个故事的片影,但即便在我的想象中,它的色彩也是如此生动,只有通过笔尖的流泻才能被真正地描绘出来。人们总是希望能将我对福尔摩斯的感情分门别类,而他寻找Julia的行为正是这种感情的体现。他不会为别人这样做的。

 

Sherlock Holmes在门厅的阴影里等待着。他穿着夜行服,口袋里塞着假胡子和假鼻子,他还是他自己,并没有伪装。他刚刚看了出名不见经传的戏,《花瓣乘风》。在那个狭小戏院的座位上,他度过了这辈子最无聊而麻木的两个半小时。光线昏暗的舞台上充斥着装模作样的演员、陈词滥调的台词和荒诞可笑的戏服,让他不禁纳闷这整一出戏是不是本就是场闹剧。而若果真如此的话,它并没能引人发笑。

 

唯一救场的就只有那位高挑可人、一头红发披散在光裸肩头的年轻女士了。正是她在舞台的翩翩身姿给这出惨不忍睹的闹剧注入了活力,她的声音同样是那么清晰而引人入胜。福尔摩斯能感觉得到当这个叫做Maribel表妹的角色出现在舞台上时在观众中引起的共鸣。这女人和身上的戏服是绝配——只有妓女才会卖弄肉体的风骚。男人们鼓掌欢呼着让她出来二次谢幕。

 

柯克兰这地方绝少有机会见证如此场面。这个小村子紧贴着邓弗莱斯外围,没什么特点,只有几处安静的海滩以及一个露天市场,承办些马戏,集市,演讲,游戏之类的活动,有时候也有些西洋景[1]可以看。那里还有座小型剧院,靠一组剧团给给当地人带来些稀薄的文化气息。无论是莎士比亚,吉尔伯特,还是沙利文,他们都演。门票不贵,期望自然也不高。这不是假想中适合销声匿迹的场所,但那是以某人的确是来这里躲藏为前提的。

 

福尔摩斯很快就判断出了Findlay小姐(她自称如此)最可能的所在。柯克兰没有宾馆,而她也不太可能负担得起从这里来往于登弗莱斯的频率与通勤费用。其中一家公寓打出的广告说只供“未婚男性天主教徒”租住。另一家则是女士专营的,而从包租婆的可疑举止来看,他怀疑一个女戏子恐怕难以达到她对租客的标准。因此,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她只得和朋友合租。最可能的人选是她在剧院的同事,这屈指可数,实际上,只有一个叫McKay太太的女人看上去在年龄与性格上与Julia Hudson最为相似。

 

她的公寓就在一个单身兄弟所营的干货店楼上。Holmes能听到楼板的吱呀以及从打开的窗户内传出的粗野大笑。在他愿意的时候,他能轻易地掩盖自己的行踪。那个时候,他会觉得即便自己身处这家伙的卧室也不会被发现。那个晚上,黑暗包裹了他;恐怕他的确是隐匿无形的。

 

他的身体危险地靠向腐朽的栏杆。还有七分钟那位女士才会出现,而在那之前陪伴他的就只有自己的思绪了。

 

他闭上眼。

 

和以往一样,如潮水侵吞数以百万计的沙粒一般,一张画面涌入了他的脑海。十月——这天尤为寒冷,阴雨与雾瘴萦绕不去,相伴的还有河中泛起的浓重恶臭。Watson顶着一张胡子拉碴的脸,穿着鞋带系得过紧的鞋,脸上清晰可见由沮丧书写的种种不幸。他读得懂那张脸。

 

关于Watson对重回他身边的渴望,他已经知道了有段时间了。也许他是在怀念过去那些把众多男男女女从他们自编的邪恶罗网中层层剥出的历险。随着年岁见长,他变得有些沾沾自喜,但福尔摩斯知道他军人的骨子依旧渴望着新的任务。多年以来,他满足于作为大侦探人性一面的代表。

 

福尔摩斯的自负足以让他认为Watson还想念他。

 

因为他想念Watson。他绝不会承认这一弱点,即便面对自己他也予以否认,但他心底知道那是真相。有些夜晚,他会坐在自己那张安乐椅里,看着对面那张椅中的褶皱。年轻的时候,他曾忍受过数十年的寂静。自他姐姐去世后到成年,他的生命中几乎连一丝细语都不存在。曾经,他也更偏爱这种方式。而如今,这却只令他气急。

 

他紧咬牙关,紧扣住烟斗。无论他怎么盯也无法让那个人回到他所属的椅中,他的渴求无济于事。

 

不行。

 

他睁开眼。现在想这些事毫无意义。他得将思绪聚焦于当下;他不能听凭已经侵入他人格已达十年之久的感情裂缝进一步深入他的身体。男人应该时刻拥有驾驭谈话方向的能力——即便面对对峙。但他很快要面对的是个女人。而她们的感情控诉则总会将对方的思绪扯入狂躁的河流之中,将人推到在潮汐的边缘挣扎着重拾逻辑与秩序的境地。他无法无视这一事实。任Mycroft、Watson或者整个伦敦都把当想作是个厌恶女性的人好了,但事实就是事实,女人作为一个群体是无法在不卷入丰富情感与无意义迂回的情况下从A点到达B点的,无论是行动还是思维。

 

而若真有什么比与Julia Hudson打交道更为无意义而情感化的行为,他可想不出来。

 

他不快地嘟囔了一声,抱起手臂,尽量用力地压住胸廓。他想引起疼痛。凝神于身体痛楚总比专注于精神痛楚上的好。

 

街那头传来的脚步声扯动了他灵敏的听力。他一只手射向栏杆,紧紧握住了它。这是个再平常不过的深秋夜晚,但晚风拂面依旧带来了杜鹃花丛、老旧油漆以及肥料的气息,其中还带了点儿水仙花与香草的微弱馨香。自与她第一次见面,他就把她特殊香水的气味归档进了第一批信息之中。同时归档的还有那种气味对医生脉搏显而易见的影响。

 

昏暗的光线尚不足以让他看清来人,但他听得出那脚步声来自两名女性(高而尖锐的足音),其中一个高挑灵巧(快而长的步伐)另一个要矮一些,但并不笨拙,只是修养不足(鞋子轻微地拖沓在地上)。那个拖着略沉步伐的领先了几步,她领着自己显然还不怎么熟悉路线的同伴。福尔摩斯就着昏暗的煤气灯光看了看表——比预计的早了将近两分钟。他皱了皱眉。所以思维的机械中容不得沙砾的存在。但很快,其中一人的红发就像火炬一样在暗夜中凸显了出来。根本无法忽视,有这样特异的发色是绝对没有可能隐匿身份的。对男性群体来说,这是多么的不幸啊,他想到。多数男性。

 

几乎到了门口她们才看到他。McKay太太吓了一跳,紧紧抓住旅伴的手臂。“我的上帝,那有个男的!”

 

福尔摩斯有幸目睹了Watson夫人的反应。她目瞪口呆。但那只是一瞬间的事,下一秒她就坚定地合上了嘴,仿佛骨头都被钢铁替换了似的。

 

“我来应付,Nan。你进去吧。”

 

McKay夫人看上不太情愿,但她还是消失进了铺子里。虽然从很快就打住的脚步声来看,她并没有走远。他挤出一个笑容,转向如他所料正一腔愤怒地吼他的人。

 

“你来这儿干什么?这太荒唐了,Holmes先生!你怎么敢这样……这样当我是什么普通罪犯一样追捕我!”

 

福尔摩斯相信自己还是有理由自我感觉良好。他到现在都还保持着淡定自若。微微躬身后,他说道,“打搅到你,我道歉。请你放心,普通可不是我会用在你身上的词,夫人。至于我的出现,我想你很清楚我的职业吧?有人托我旅行侦探的职责寻找失踪的妻子与母亲。”不是全然真相,但也差不多了。

 

她的脸色“唰”得一下就白了。“John在哪?”

 

“应该是在伦敦吧。至少我是不知道他还会在哪里。”

 

这句话似乎安抚了她。她闭目凝神了一会儿,侦探咽下了对她懦弱的不屑。竟然害怕面对她自己的丈夫!不过在他看来,她的确有害怕的理由。等她再度开口,就镇定多了。“不知道你是否愿意陪我走走,Holmes先生?就在那儿,沿着大马路就行?”

 

Sherlock Holmes再次冰冷地略一躬身,双手背后,将脸定格在那种捉摸不定的淡然表情上。至于那位依旧穿着荒唐戏服,身披黑色长大衣的女士,则仿佛脱自狄更斯小说的鬼怪,正领他走过施恩他伙伴们的道路。两人头顶的瓦斯灯似乎也发出了“嘶嘶”的反对声,还有一声孤零零的犬吠,除此以外,就再没什么声音与他们相伴了。他知道自己很快也将不得不满足于这种无声,他就要永远地离开伦敦的喧嚣夜晚了。“若你担心McKay太太偷听,我想现在已经足够远了。好了,你要为自己辩护什么?”

 

“只是问你来这儿的原因。你是来这里逼我回去的吗?所以John没来却派了你来?”

 

派他来。好像他是个信差似的。他对眼前女士的厌恶陡然跃增。“我向你保证我来这里的目的绝对不是强迫任何人违背自己的意志做任何事。”他顿了一下。他知道自己前来的真正原因。来探寻真相。他迎上她的视线,说道,“听听你说的,你难道真觉得我会想要你回到他身边,Watson太太?”

 

所以他知道了。从她脸上闪过的尖酸表情——那种淬毒的表情——他知道了;从她戴着手套的手甩向他面庞的动作上,他知道了。他有力的手及时抓住了对方挥来的巴掌。“这就不行了。我们都是文明的成年人,行为自然也要像个样。”

 

她抽回手。“你是个邪恶而恶心的男人,算什么文明人,Holmes先生。”

 

“我无权否认你这样想的权利。无疑若我设身处地恐怕也会这样想。”他继续前行,胸中涌上一种渴望移动的需求,不管她是否跟了上来。他如今已经有理由相信自己探明了她离开的原因。他的无法自控牺牲了Watson拥有幸福的权利。更糟糕的是,他让一个孩子失去了自己的母亲。身为一个从未品尝过母爱滋味的人,他知道那会如何影响一个人的未来。

 

但她接下来说出的话才不可原谅。他听到背后传来她的呼喊。“是Josh抖出来的。若不是他我绝不会怀疑——但现在我还有个问题,Holmes先生——是你叫他来告诉我的么?比起那个男孩,你显然才更有理由那样做吧。我得告诉你,你那样利用他可真让我恶心坏了。你为了自己肮脏的需求把……把John留在身边。”

 

他的手在抽搐。他缓缓转过身,张开嘴。

 

她瞪着眼退后了几步。即便在这漆黑的夜幕中,对方迸发出的白色火花也清晰可见。她知道自己太多嘴了。

 

但当他真正开口后,口吻却是异常平静。就算被逼到了这个地步,他也不会向愤怒屈服。“若你想控诉什么人,那就照我来。但你别把男孩搅进来。他是无辜的,清清白白。无论他跟你说了什么,那都不是出于我说出口的意志。你我都不怎么了解对方,无论公众对我的公众形象如何看,实际上只有极少数的人了解我。但我绝不会”——他停了一下。”我绝不会牺牲他。无论为了什么。”

 

他们已经来到了石板路的尽头。和其他与之类似的中小型苏格兰村镇一样,柯克兰还无力好好铺就它的道路。这景象看上去凄凉极了——土地上深嵌着累累车辙,因缺乏雨水的滋润而干裂,缝隙中生长着倔强的野草,在三者的重重压力下,这条路基本已经沦为废墟了。Holmes停了下来,盯着看了会儿。这条路再往下就什么都没有了。那是一篇空旷的野地。也许上面驻扎了几棵营养不良的树木。有些蟋蟀,鸟类,几只狐狸和松鼠以及其他什么啮齿类动物。在这样的地方走几天也不定能碰到别人。

 

那就是他童年的写照。一望无垠的空寂。连续数日凝望着潮湿的玻璃,研究眼前的景象,直到他熟悉窗框的每一丝裂痕,每一片剥落的木屑,能叫出目光所及之处的一切动植物群落的名称。除了他的姐姐,没人来看他。他能听见自己呼吸的声音,它是如此的大,而他靴子敲击地面的声音简直震耳欲聋。

 

很快,他又会陷入这般境地。但这次有个显著的不同。这一次是出于他自己的选择。他告诉Julia Hudson很少有人了解他,但那也是个谎言。没有人了解他。Watson不了解他。甚至男孩也是如此。他们可能觉得自己了解了他,但和那些兴奋地将关于大师一切传奇故事当真的普罗大众一样,他们不过是在自欺欺人。很久以来,他都在表演,以至于如今他好像真的变成了两个人——只是在极少数命运回转的场合,本我有与角色融合的危险。

 

这么多年来,他一直期待能通过烧掉剧本促成这个假象的发生。

 

他转向Julia。她能轻易骗过那些陌生人,能飞舞在台上,像快乐的金丝雀一样鸣叫,当生活就是幸福美满一样开怀大笑。但他看得出她眼角下无论化妆品如何遮掩也无法盖住的浅淡黑纹。牙齿上的轻微不规整则是磨牙的证据。还有手指的轻微颤抖。时不时的舔唇。

 

她可能的确是个优秀的演员。可同时,她也迷失了。

 

他对她伸出胳膊。她盯着看了足有一分钟,似乎不确定他的意图似的。在此期间,他的视线始终波澜不惊。她终于缓缓搭上了他的手肘。Holmes清了清嗓子,小心地带她穿过破烂的街道。两人沉默不语地完成了往百乐梅干货铺方向将近一半的回程。

 

“若是我的存在让你打消了回伦敦的念头,那你应该很高兴听说我要退休了。永远离开。若你希望回到他身边的话,”他顿了一下。“我不会挡路的。”

 

“可以问一下——你来这里的真正目的吗,Holmes先生?”

 

他眯起了眼。

 

“请原谅我的唐突。只是……若John不和你在一起,而你也不是来把我拖去车站扔上火车的话,你干嘛要来呢?我不明白。”

 

很正常的问题。他意识到。但有时候却正是这种理智的问题难以找到理智的答案。“我想,”他起了个头就止住了。有时候他希望自己就那么烂在莱辛巴赫瀑布底下。有时候他希望自己从未向Michael Stamford提起自己找不到人合租。“我想我是来消解我的愧疚的。”

 

这是他最难以启齿的一句话了。他不喜欢承认软弱,尤其是在这样一个不逻辑的天性驱使下。但讽刺的是,这才是逻辑的做法。

 

“你爱John吗?”

 

他能感到自己的脊椎硬化成冰。“你呢?”

 

“John是个……好人。”

 

“我还没听说这点有容质疑。”

 

“不是这个意思。我觉得他……是那种女人有幸才能嫁得的男人。当他求婚的时候我就是这样想的。现在依旧如此。但是——”

 

“但是……你不爱他。”他实事求是地说道。口气冰冷。气氛急转直下,寒气直刺每一分暴露的肌肤。

 

“是的。但我尊敬他。他对我很好。”她扶在他手肘上的手翕动了一下。Holmes强迫自己镇静。“你无须感到愧疚,Holmes先生,”她继续道,声音一反常态地柔了下来。“我的行为只有我一个人可以责怪。我以为我能扮演好妻子与母亲的角色。我以为我可以得到大家的好评。”她悲哀地笑了笑。“我早该知道那是自欺欺人。我对不起John。更对不起我的小女孩。但我不得不这么做。我得获得自由。我相信你——一个男人——是无法理解对于一个女人这一切都是什么样的。那种似乎除了当好一个男人的妻子、一个孩子的母亲外就再无他物的感觉。绝对无法拥有自己的生活。”

 

Holmes考虑了一下。他不理解,她说的没错。但那只是因为他选择不去理解。他依旧觉得对孩子们不负责任的女人是他黑名单的头名。

 

但他能理解身为囚徒的感觉,那种即便牺牲一切——荣誉,明喻,甚至生命——以求自由的感觉。

 

“有时候我们不得不做出艰难的选择。有时候我们得从生命中选择我们所需的,而不顾他人的需求。”他顿了一下。“我在工作中见得太多了。但是——我并不总将之看作一项罪行。”

 

Julia的表情改变了。她嘴唇轻启,眼神躲开了她的护卫。她的举止染上了她今表演的戏剧性过度的Maribel表姐的些许色彩。但不知怎么的,Holmes觉得这可能是自己第一次得见这个女人,而非那个演员的真正自我。“谢谢你能这么说,”她低语道。

 

侦探知道他永远也不会对Julia Hudson有好感。他觉得Mary Morstan是个和Watson相配的妻子。她是个好妻子与好母亲。但眼前的这位女士则让他想起了自己的母亲。那种自私自利,虽然并不残忍。但他感谢她并没有将John Sherlock的事卖给他父亲,她也没有试图敲诈他,没去苏格兰场或者什么小报记者那里去揭发他们。

 

因为他意识到在某种层面上,她觉得不齿。失望。很像Watson的姐姐。像他母亲那样,如果她知道的话。

 

但她赠予了他们沉默这项礼物。而他觉得该对这份恩情所回馈。

 

他们又回到了公寓。灯已经全熄了,似乎McKay太太和她的家人已然入睡。Holmes怀疑的确如此。报晓的鸟儿总会彻夜长鸣[2],他想到。他放开Hudson小姐的胳膊,然后才将自己苍老但依旧精神的灰眼睛对上她年轻的蓝眼睛。“我不会告诉Watson你的去向。”

 

“若你这么做了,他会追来吗?”

 

“也许吧,”他撒了个谎。

 

Julia点头。“我可以再请你帮个忙吗?”

 

“可以。”

 

“稍等一下。”安静地好像猫咪一样,她穿入阴影,进到房间里。Holmes还在看,但所见的除了寒气渐起的午夜外什么也没有。天冷的厉害,我心里也怪不舒服的[3]。笑容一闪而过,在抵达他的意识层前就消失了。

 

当Julia出现后,Holmes能清楚地看到她肿着眼睛,但对此他没有评论。她无声地交给他一封信。信封上有她女儿的名字,颤抖的笔记一定是因为写字的时候手抖了。Holmes将信装进自己的马甲口袋。

 

“你来判断她什么时候准备好了读这个。”

 

她也许永远无法准备好。但他不会说出口。“也许由Watson来判断会更好,”他说。

 

她摇摇头。“一定得是你。一定得是个不失偏颇的人。无论你其他方面如何,在这点上我信得过你,”她犹豫了一下。“你是个复杂的人。但这个世界有你在还是更好。我相信这点。即便我明白法律的要求。”

 

他意识到自己该说“谢谢”。他张嘴欲言,却说不出口。因此,他拉起长大衣的领子以抵御凉意,点了下帽缘。“晚安,Hudson小姐。”

 

她点头。“再见,Holmes先生。”

 

***

 

他感到一种渴望伸展腿脚的欲望。虽然气温骤降,他依旧几乎是一路走到了邓弗莱斯。只在离车站约一英里远的地方叫了辆马车,那多少是出于习惯而不是说他真正需要。其他人可能会因为双腿的灼烧感与胸中横冲直撞的心跳而叫苦不已,但在他看来这却是一种安抚。他点了一支烟,试图忽略从缺少衬垫的座位传来的颠簸。

 

因为错过了最后一班回伦敦的火车,他不得不等到第二天一早了。对此,他倒是无所谓。在买了张票后,他回到等待室。将熄的炉火让这个房间不过比外面稍微暖和了那么一点点,至少他看不见自己的呵气了。Holmes来到炉火旁最近的座位,闭上了眼:

 

那天早上抵达邓弗莱斯的时候,他注意到了一个在站外游荡的流动商贩。他观察每个人,但这个老人则印在了他的大脑里。他放任自己的大脑做了笔记。那人的胃表明他有肝硬化,那人的嘴表明他时日无多。他是苏格兰人,但在海外旅居多年——澳大利亚,但不是作为罪犯。他曾在军中服役,恐怕参加过新西兰战争,但他的领子说明他受过教育——在当地大学工作过。作为助手。他结过婚,她死了。他还戴着戒指,但已经失去了光泽。那是他唯一值钱的家当。现在他日日买醉,是个快死在街头的老头子。

 

他摆摊卖书。

 

他看上去和他曾经假扮过的形象如此相似,Holmes缩了一下。

 

“你好啊(G’day:澳式英语),先生,”看到他接近,老人用含糊不清的声音跟他打招呼。“你看上去可像是来做比便宜买卖的啊。”

 

“唔,谁不愿意呢?”Holmes笑了。“有便宜还不买,那我真成傻瓜了。”

 

“而您可不是傻瓜啊,好心的先生。我可看得出来呢。您的枕叶可有够发达的。现在很多人都在鼓吹前额叶,说那里的发达才我们铜猩猩表亲们拉开了差距,但我可一直是枕叶的重视簇拥呢。”

 

“我知道了,”Holmes回答。

 

“就是这样,先生。无疑您看得可清楚呢[4]。”老头的笑声里听得出有痰卡着。“无疑您梦得也好呢。那位大诗人不是还说我们和梦塑造的没什么两样么(We are the stuff as dreams are made of)。”

 

“确切地说,是‘人生如梦(Dreams are made on)’,出自《暴风雨》。我自己是更偏爱《丹麦王子》。”

 

“是嘛?他又怎么看梦这一说啊?”

 

“若我记得没错的话,他可清楚的很。”

 

“我想他是提过做噩梦之类的,那个哈姆雷特王子。听说德国人可把研究做梦这事炒得可热了。我这里有本书来着,很不幸还没翻译过来[5],年轻人。”

 

Holmes知道自己对这个老头以前是个学问人的演绎没错。摊上的少数书本是德语的,医生们的通用语言。他笑了。也许他该买上一本当作圣诞礼物送给Watson。

 

但这名老苏格兰-澳大利亚人从他的一沓书里抽出了件小红皮精装本。“啊!我就知道我有收藏。他们都说谈论苏格兰戏剧会带来厄运,先生,但我觉得我的不幸倒是没有什么咱埃文河来的朋友的书呢[a]。真幸运你喜欢的是戏剧。”

 

Holmes接过书本,有点吃惊。一模一样。“我年轻时也有本《哈姆雷特》。红皮的,史密斯&埃德尔出版的。就和这本一样。”他打开封面,半是期待着能看到扉页上用半褪色的蓝色墨水写就的自己的名字。但当然的了,上面没有。有名字的那本在他十五岁时就被他母亲扔了。她试图栽赃给粗心的仆役,但他明白。那是他从姐姐那里得到的最后一个生日礼物。他缓缓合上了它。

 

老人黏湿的眼睛中闪烁出黑暗的光芒。“‘现在我只剩一个人了。啊,我是一个多么不中用的蠢才![6]”

 

Holmes眨了眨眼。他从口袋里取出几枚硬币,丢给摊主。在他离开的时候,依旧能听得到老人喃喃低语着台词。他小心地把书收进外套口袋。虽然想把书送给Watson,但他没法这么做。也许几年以前是可以的。也许他可以把书送给男孩。当然不是现在,但以后可以的。他尚不会明白这其中的重要性。但Holmes知道最终他会明白并珍惜的。

 

***

这章长到需要分2部分发……新浪的1w字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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