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同人·翻译】Confessions of the Master Chapter 35 下

***

1903年12月

 

圣诞节对人的灵魂有异乎寻常的安抚作用。我记得小时候打雪仗,得到新雪橇的时候;记得成年后的浪漫之火与妻子坐在我膝上的片段。我记得我儿子出生那年他最后终于脱离了危险,而我妻子和我那年都没忘记互赠礼物,很高兴我们的孩子好多了。我记得自己丢失的蓝石头,以及与Holmes一起办过的最喜欢的案子。我记得与我家庭相关的事,吃了一半的肥鹅,我母亲的短面包,我妻子的碎肉馅饼,Hudson太太无与伦比的香料热饮酒。关于那神圣的一天,我想不起一点不愉快的回忆。

 

但03年的那次是我生命中的一次黑迹。我失去了Julia,很快也要和前往苏塞克斯道文斯的Holmes作别了。但那个圣诞的结尾则是充满希望的。也许就和现在厨师们还喂给我孩子们吃的那些圣诞沾糖李子尝起来一样——苦中带甜。

 

身后的炉火烤得我后背暖暖的。在喝了一口朗姆潘趣酒后,浓重的橙皮和红酒气息便慢慢将火焰从我的肚子推往我的脚趾。尽管从烟囱外传来了暴雪呼啸的声音,恶劣的天气却几乎没给我的旧伤带来任何抽痛。

 

我们小圣诞树上的蜡烛摇曳的烛火映在墙上,我的孩子们跪在地毯上,膝头放着金箔纸包裹的礼物盒,烛火也在在他们期待的脸庞上投下了阴影。

 

我的记忆回溯到九年前的另一个圣诞。Holmes,Josh和我一同坐在瑞士的一个单间里,窗外是莱辛巴赫瀑布地狱般的嘶吼。或者说,这是我记忆中的版本。那气氛中洋溢的纯真与后来我们沦入的炼狱相比就是一座暂时的避风港。

 

我们三人又重聚一堂。我的儿子,如今已经长成了少年,而Holmes和我也再一次跻身新世纪的又一个十年。并不是毫发无伤。但只有那一天,我们将生活在我们前方设置的重重障碍抛在脑后。我很多年都没见过大侦探有那么放松了。他坐在我对面一模一样的椅子里,翘着腿,吸烟服压出了痕,嘴里叼着的是他刚开包的上等古巴雪茄。他高兴地吐了吐烟,对我儿子笑着,举起一个金属制品。

 

“溜冰鞋!”我脱口而出。“怎么回事?”我还以为那个打着银色蝴蝶结的大箱子里是什么晦涩的书籍呢——他生日的时候就收到了一块砖头本,那书名我都没敢去拼。那本书对他瘦弱的身躯可是不孝的负担,于是他就把它搁在这儿了。我想过用它当镇纸,或者在失眠的夜晚打发时间用。

 

“这个么,溜冰鞋有什么不行的?”Holmes说道。“你知道大家怎么传可怜的Jack没东西玩的时候发生了什么吧。”(You know what they say happened to poor Jack when he got no play.不知道这个Jack是谁,这个play不像是戏剧,倒像是说的开膛手杰克无聊了就去杀人)

 

“我可不知道这个八卦也有你的份呢。”

 

Holmes铁灰色的眼睛绽出了一抹亮光。他往我这边喷了两口烟。

 

“这可是上等货,叔叔!”Josh马上就忙活着把它们系上靴子。“我可以试试吗,Papa?”

 

“什么,在屋子里?”

 

但他声音里有些什么——某种我绝少在这孩子身上看到的。他习惯性地假装对一切不敢兴趣,为了能看到我儿子可以享受童年,我愿意付出一切。而且,因为我知道他的苦难之源是我的错误——我和Holmes的——他正处于一个纤弱的年纪,却有这般重压将他固定在一个大理石般的模子中,我当然无法拒绝他圣诞节的难能放纵

 

“别撞坏什么了,”我恳求他。

 

他“唰”地跳起身,将溜冰鞋甩在背后。他妹妹瞪着眼睛盯着他看,把包装纸撕成了闪亮的碎屑然后通通洒在了空中。Josh笑着捞起她,溜过光滑的地板跑了。很快走廊那边就传来了两人跌跌撞撞的声音,Lily尖锐的童音兴奋地叫嚷着,她的哥哥则三步一滑五步一跌地溜着。还真没什么运动天赋啊,我想,兀自笑了。

 

“话说回来,Watson,”Holmes说着伸手去弹烟灰。“在还可以的时候他就该当个孩子。”

 

我挑眉。“我亲爱的朋友,你没事吧?”

 

就在这时,古董钟报时了,七声金属质感的“叮”声在我们身后回响起来。我的朋友打开自己的表,惊讶地瞥了一眼。在他用手指关上怀表之前,我刚好瞥到了其精心打磨的银质表面上的铭文。

 

“我想我给你儿子施加了太多成年人的压力了。我如今后悔做出了这个决定,后悔没有鼓励他更多地享受童年。童年是一去不复返的。”

 

你儿子。我从没听过他这样指代过Josh。不是“我的教子”就是简单的“男孩”。在有些特别自省的时候,甚至是“我们的男孩”。现在他似乎是不打算继续为他负责了。“你是在为他未来的职业作必要的准备。我不怪你。”

 

“我是吗?”他无辜地说。“唔。也许吧。”

 

我眨了几下眼。话中的变调让我觉得他几乎就要说“也许不是”了。我转向他,刚打算开口问,但一声堪比维苏威火山爆发的巨响打断了我。我低声咒骂了一句。

 

“好了,这回又搞什么?你是要拆房子吗?”

 

婴儿爬了进来,笑容满面,她的小白袍已经从上衣处撕开,身后拖着她的小帽子和不知从哪个包装上掉下来的蝴蝶结。John Sherlock紧随其后,看上去像个四肢扭曲的酒鬼似的。

 

“用脚跟平衡,”Holmes说,满满的帮助意见。

 

“你在我门口都搞出什么灾难了?你女仆度假不在算是你幸运。”

 

“啊,没事……只是Martie把那个茶几撞翻了。我把它放好了。”他在婴儿身边跪下,开始挠她的痒痒,阻挠她告知我真相的意图。

 

我大笑道,“等Lily长到会为自己辩护的年纪你要怎么办哟?”

 

“Papa叫的名字不对,叔叔,”他忽略了我的问题说道。“她喜欢被叫作‘Martie’但他总叫她‘Lily’。我觉得百合(lilies)更适合当花的名字。”

 

“女孩子家叫‘Martie’这名字?”我摇头。“听起来像个熟悉多赛特街[7]的人。就算你无所谓,我可是希望我女儿长成个淑女的。”

 

“就像……”男孩的眼睛看向左边。无论他要出口的是什么,都被Holmes恼怒的摇头给即刻压了回去。我朝那个方向看去,是我铺满了账单和未回复信件的书桌。上面还有昨天的《泰晤士报》和《见闻报》,一些旧医学期刊。但在这堆杂物最上面的是一张装裱了的相片。就是我两个月前离家的妻子卧室里的那张。

 

那段时间我没有收到任何Julia的书信和物件,实话说,我也并不指望能有。Holmes已经给了我有关她的目的地,她最有可能的生计以及她是如何攒钱逃离的各种信息。问题是——原因——至今未解。若我开口,他就会把她带回来,若必要的话塞住捆住也会。我也可以踏遍女王的疆土,像个暴怒的主教一样亲自把她拖回来。我不时在这两种选项间犹豫不决。

 

但当我在图书馆里一手捧着威士忌一手执笔地消磨晚间时光的时候,眼前所见的又是我的小美人在炉火前的布堆里玩耍的身影。她值得拥有一个母亲。可我值得拥有我的妻子吗?唔。也许吧,就已经发生的事来说,我们扯平了。

 

当然了,我亲爱的读者,你恐怕也清楚,别说总是可以得其所需了,我们常常连自己值得拥有的也无法得到。

 

Holmes起身。“好啦好啦,朋友们,圣诞节可不能这样啊。”他走到我的餐柜边,从里面的水果碗里自顾自拿了个苹果,在马甲上擦了擦后他补充道,“尤其还当着一个女士的面。”接下来更令我目瞪口呆的是,他抱起婴儿,把她放在膝头然后自己啃起了苹果。

 

我挑起一条眉,对着这对不可能的组合盯了几秒钟,惊讶极了。在那之前,他都对婴儿毫无兴趣,婴儿对他也是。有Josh在,她对别的什么都不感兴趣。我还从没见过有哪个孩子这么粘哥哥姐姐的。但和他哥哥这么大时相比,她可一点不认生。她没哭,只是瞪着那对Watson家代代相传的大眼睛盯着Holmes看。

 

我上周给我的老友打电话时已经知道他很快要走了——他的原话是“我是不在贝克街过新年了”。于是我邀他来我这里过节。实话说,这过去的两个月里我也过得云里雾里的。

 

我去拜访过他一次。那是在Julia离开后的几周,我绝望地希望他能给交给我些可以帮忙的事,任何事都行。那次我的奖励是开心地在他身边待了几天,等他给那起Presbury教授的惊人案件收尾。

 

那是他在伦敦的最后一案。

 

他没问我近况如何,我也没告诉他什么细节。他曾经告诉我,工作是哀伤的最佳解药,的确,他是对的。与那最后一次冒险带来的兴奋感相伴的还有经营诊所和看管女儿,我忙得团团转。但随着圣诞季的临近,我拒绝了一次次以“Watson夫妇”为抬头的邀请,抑郁也随之浮上表面。我记得那年的天气愈加恶劣,而我的病人们似乎都冬眠去了,不想沾沾圣诞气氛在节日器物上花钱。

 

渐渐的,孤独感让我备受煎熬。我难以忍受以后无法在伦敦再见到Holmes,就我所知,他一旦离开,是不太可能再回来了。

 

“唔,我打算赶节礼日的早班火车,”电话那头的声音听上去并不怎么肯定。”恐怕你不希望在节日被打断吧。”

 

“我亲爱的朋友!我一点儿也不介意!而且你怎么可以一个人过圣诞呢。”虽然我觉得我的语气已经表明是我不希望一个人过节了。

 

他犹豫了一下。“鉴于最近发生的事,你确定你不想和家人独自过节?”

 

这是我几日以来第一次真心微笑。“Holmes……你什么时候才会明白你是家人?”

 

等他再度开口,他通常权威性的口气显见地软化了些。“我会去的。谢谢。”

 

***

 

婴儿在我朋友膝上睡着了,由于护士请了几天假,陪家人去了,是我把孩子抱上床的。等我回来的时候,Holmes已经给炉火加了柴,书房亮堂地好像沙德拉赫的篝火[b]一样,而他正和Josh激烈地玩着对韵游戏。看着他们精力充沛地辩论,我给自己倒了些Holmes送我的那瓶上好麦酒。他们从对韵游戏战到笑球拼数,再到猜词游戏,最后是讲故事,这无一不让他们的智慧大放光彩。

 

我坐在扶手椅中,以观察者的身份看着这一切,品味两人在言语上的小小胜果,在我儿子无法找到与他导师说的单词同韵的词时安慰他,有时候也兼任一下裁判。

 

烟囱里的呼啸不曾停歇。这刺骨的声响只会搅动我的心神,将关于达特摩尔的荒野和被训练成专撕人喉咙的巨型猎犬的记忆翻卷上来。但我的心则轻飘飘的。甚至可以说是欢欣鼓舞。也许这只是转瞬即逝的一刻,但至少我的家庭终于再一次完整了。

 

***

 

约摸午夜时分,我儿子穿着溜冰鞋就在沙发上睡着了。我的朋友和我没去动他,只给他盖了条旧毯子。我们没有说话。的确,我们那天基本都没和对方直接说过话,只是通过孩子们间接地对话过。这并不怎么奇怪。孩子们总是能将屋子里的能量和焦点到他们身上。但通过Holmes摩挲酒杯边缘,双腿不停地辗转交叠并往我这个方向抬了抬下巴的种种动作,我察觉到他有话要说。虽然知道他要说什么,但在这完美的宁静被打破前,我想再多享受几刻。但最终,在细细品味了一口威士忌后,我开口了:

 

“你什么时候去见她的?”

 

我不情愿谈及关于Julia的话题,却没想到这个问题竟然出乎了他的意料。我觉少有机会能让他惊讶,可现在,我真希望这难能一见的时刻能给我带来更多快慰。

 

他呛到了。我惊讶得眉头挑上了天,这次还真是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也许这是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

 

“你怎么知道的?”

 

我挤出一个微笑。“怎么了,还不是你一贯的方式,Holmes。演绎。”

 

我们都“扑哧”一声笑了,为了不吵醒男孩又双双愧疚地捂上了嘴。谢天谢地,他一向睡得沉,我们闹出的声响只让他嘟囔了一句翻了下身。

 

我看着我的朋友。我们上次像这样笑是多久之前的事了?恐怕有段时间了。我们早该这样了。过去十年来我们互相施加给对方的压力和期望在那一刹那消融了。我对子女成长前景的恐惧,对让Julia和Holmes两人都失望了的担心,对我自己的愤怒,以及无法将生活带回正轨的无力都消解了。看来大笑可真能排解忧虑啊。

 

他低声地向我简短地解释了他是如何跟踪他的。压低的声音似乎是怕被旁人听见。对Holmes来说,这一切都很浅显。但对我来说,即便在知道了她买的是张去邓弗莱斯的票后,我也需要时间来推理。

 

但他没说的是他为何去找她。

 

我决定不去问。

 

“她觉得她不是个好妻子、好母亲。而且她不满于无法登台演出之类的。谁又能理解女人的心思呢?她们就是这么捉摸不定。”他瞥了我一眼。“但现在,你可就无需愧疚了。她离开是出于她自己的原因。”

 

听罢,我的脊柱似乎就融化在椅子上了。两个月以来一直憋着的一口气终于舒了出来。

 

因为我相信他。全心全意。

 

我自己是没法扯出这种谎言的。但Julia Hudson可是属于舞台的精灵,而我总觉得Holmes若愿意足以成为Henry Irving爵士第二[8]。

 

“你打算在苏塞克斯干什么?”在一段漫长而凝滞的停顿后我问他。

 

“唔。我是打算花些时间写作。我希望用笔确凿地记载下演绎这门艺术。哎,可我担心我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他的眼睛找到我时充满了笑意。“你可是个兢兢业业的James boswell,医生,但时间才能定夺我是不是也有当Johnson的可能。”

 

我轻笑一声,呷了一口威士忌。

 

“当然了,我是打算把精力主要花在养蜂上的。”

 

“养蜂?”若他说他有兴趣学习部落舞蹈或者补袜子我也不会更惊讶了。“怎么是天杀的养蜂?”

 

他不予置评地耸了耸肩。“怎么不行?蜜蜂可是很有趣的生物。井然有序,社会结构完美。我觉得那迷人极了。可能那就是我一直以来追求的。”

 

“放你身上似乎倒是个很奇怪的爱好呢。不过也许不是。但全职养蜂?我无法想象你与罪案绝缘的样子。你以前告诉过我你的大脑无法忍受停滞。”

 

“我已经告诉过你我退休的原因了。”

 

“你是告诉过我。但我不觉得我接受了。”

 

他喷了喷鼻息。“你觉得我的自控就如此差劲,会马上投入可卡因小瓶的怀抱?得了吧,医生。”

 

我紧扣住椅子扶手,抬头靠上靠垫,研究起壁炉火焰给我们在天花板上投下的舞动影子。我们化为灰色的阴影,共舞着。都拒绝定在一个形态上。比起相异,我们更为相似。

 

“我担心你孤独一人。如此而已。”我没有把视线从散发着微光的灯上移开。

 

我用余光撇到我的朋友眨了下眼。他的嘴唇抿成了一条线。“我曾希望事情不会那样。”

 

事情一定会那样吗?

 

威士忌像荧荧余烬一样沉入我的大脑。“真是好酒,Holmes。”

 

“苏格兰才是威士忌的唯一家乡。你很清楚。”

 

“是啊,的确。”

 

“我会很享受古巴雪茄的。能找到个填补空洞的东西总是好的。还有,我已经找到了个当地妇女照料我的日常起居,所以你不用担心我是去做闭门隐士了。她让我想起了Hudson太太,”他轻笑一声。“我敢说她恐怕是基督教世界里唯一能忍受我强烈的烟瘾与呃……散乱习惯的人了。”

 

我在眼前拼凑出了白垩悬崖、青葱丘陵和无尽沙滩的景象。还有一间小农舍——嵌着黑砖的石屋,覆着锡皮的屋顶。我能听见雨水轻敲在上面的声音。屋后会有一小片树林,应该是片密集的榆树林。朝南的一小片空地是留给园艺的。我小时候就种过蔬菜(多数是土豆)。也许还有间马厩。

 

屋里有一座很大的石头壁炉。两张桌子,甚至是专用小书桌供我们两人写作。一柜子我从没时间读的小说和期刊。会有足够空间放Holmes那些犯罪类书籍。我写写东西就可以维持生计——《海滩》杂志简直在跪求我提供更多故事。Holmes可以养他的蜜蜂,写他的巨著。

 

我们会远离伦敦,远离城市里广为流传的猜忌,免于堕入与王尔德先生过去三年以来终得到的安息一样的结局。

 

最终,我憋不住了。话语如同二十多年前擦过我肩胛下动脉的那颗子弹一样喷了出来。“我可以跟你走。”

 

他的眼睛直视前方。我话语中的暗示悬在空气中,似乎达一个永恒之久。过了这么长时间他都没回答,我以为是得不到答案了。他也许选择了忽略我。我慢慢将威士忌举到唇边,喝了一口。当他再次开口时,是对着杯子说的。

 

“不。”

 

我知道他会这么说,于是点点头。“我明白。”

 

“是吗?”

 

他转向我。“你知道动物界里蜜蜂的社会结构是最为复杂的吗?也许你知道。从亚里士多德到莎士比亚都有相关记载。但很多人并不理解它们的交流方式有多么复杂。当然了,它们不会说话,但有其他方式交流。它们传递只有自己蜂巢的个体可以识别的气味与信号。它们也很擅长解读这类密码。但当它们遇到问题时——比如疾病与食物短缺——它们又会紧张地包围领地。为了大我。比方说,当天气变冷时,为保存资源,所有的个体会被驱逐出去,等死。而新的一代则变得更为强壮,足以扛过恶劣的天气。那才重要……”

 

这段话说得很怪。我知道他在心情好的时候会就一个话题展开一段独白——通常是与他的职业相关的。但有时候他会展露一些生僻的深奥知识——我最先想到的就是拉苏斯的合音赞美诗那次。

 

并不是说我不觉得他的讲话吸引人。实际上,光是Holmes的声音以及其感染力就足以吸引我这个观众的全部注意。但他的这段话有种特殊的风格。虽然在他身边时,我有时候是感觉云里雾里的,但我能看穿他话中的闪避。

 

“我还没,呃,从那种角度想过蜜蜂。”我笑着把酒杯举到唇边。威士忌的气味独一无二,是种混杂着草木、烟气的温暖气息。这种香气填满了我的鼻腔和大脑,让我想起我父亲,即便他清醒的时候闻起来也是如此。还有我的哥哥。这是属于寒冷傍晚的贝克街案情探讨的气息。我的骨子里流淌着这种气味,虽然我一直以来避免了由它主导我的未来。

 

“也许是时候让我死而复生了,”他说道。“我是说,你过度浪漫主义的写作。”

 

“我想过这个。有你的同意我就可以着手去做了。”

 

Josh打了个呼噜,他用胖胖的手指揪着毯子翻了个身。我看到我朋友的视线落在了他身上。”若我到苏塞克斯后你继续写作对我来说不会有什么影响。但你的孩子们出了伦敦是不会有什么机遇的。而且以后,”他顿了一下。

 

“我知道,Holmes。”

 

“六年前的问题会继续。”

 

那些问题也同样可能死灰复燃。虽然他说的这些所谓的问题其实从未停息过。信任问题。我对Holmes过去的疑问。对我们名誉、荣誉甚至生活都被毁灭的恐惧。

 

但他是对的。主要是我儿子的问题。现在我有两个孩子了。若我选择毁掉自己是一回事,那是我自己的选择,但一个人得把家庭的需要放在自己的之前。但该死的是,是时候我做出这种选择了。虽然付出的是我自己的幸福。

 

“觉得你还能赶上明早的火车吗?”我问道。

 

他想了几秒。“推迟一两天不会影响到我的计划。”

 

“好的。”我伸了伸腿,炉火带来的暖意舒服极了。我很疲惫,但安逸的氛围让我不想先行告退。“圣诞快乐,Holmes。”

 

Holmes慵懒地打了个哈欠。“的确如此啊,我亲爱的朋友。的确如此啊。”

 

***

 

1月2日那天,Holmes和我叫了辆车去维多利亚车站。出了马车后,他紧紧抓住了我的手,握了握。我想再说点什么。我想他是希望我请他不要走。但我没有说。无论如何他都是会走的。

 

“男孩这个夏天还去你那里吗?”我问道。

 

“当然。”他顿了一下。“他父亲也该一同过去。”

 

是啊。他应该的。“我尽力,”我回答道。他点了点头。“再见,Holmes。”

 

他没有回答,只是转身踏上了火车,在门口甩了甩他的礼帽。他坚定的目光一直驻留在我身上。他铁色的眼睛更适合凝于我们伟大帝国的其中一桩奇迹的身影上。

 

我目送着他,直到烟幕喷出,遮挡了我的视线。我转过身,步入新的一年。

 

还要等十年过去,我才会再见到他。

 

***

 

以下内容由John S.(Josh) Watson之后添加

 

Sherlock Holmes和他的教子面对面地坐在蓝猫头鹰酒馆里。男孩坐在椅背上,脚踏着椅面。只有一个年轻男性或者一个聪明的怪人才抱有这种对财产的普遍轻视之感。他面前是一瓶柠檬汁,冷凝水滴在粘糊糊的桌面上。但他的注意力显然是聚焦在这间屋子脏兮兮的窗户上。或者说,窗户之外。他淡色的眉毛在额头凝成一团,嘴唇抿得几乎比线还细。

 

“你怎么知道在这里能看到的?事情发生时你可是在外面。”

 

男子对他抛出一个一闪即逝的笑容,喝了一口他的啤酒。他不快地发现酒已经暖了。“若世界是一个舞台,每个人都得选择自己的角色,”他说道,语气有些苛刻。“你是愿意作为我自己,莽撞而情绪化的罪案催化剂,还是更希望以加害者漠然的眼光看待这件事?”

 

他喝了一大口饮料,陷入了思考。这天天气炎热,他口干舌燥。鼻腔里充斥着没洗澡的男人们的体臭和阉鸡蛋的气味,以及啤酒、旧奶酪的味道。由于过去的一刻钟里他一直盯着窗外,现在都有点眼花了。他感觉生龙活虎,意气风发。“我们去外面吧,”他最终下定了决心,并不打算将自己的角色局限在叔叔给的两个场景当中。

 

阳光毒辣的要命,但男孩还是兴致勃勃地瞥了一眼锈迹斑斑的锡皮屋顶。只消一眼,这屋顶将近40年前的秩序就印入了他的脑海。他知道秩序很重要。但他叔叔想让他演一出戏。一个人得带入罪犯的思维才能校正人性的等式。

 

他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多数人则是笨蛋。

 

但他可不是,他马上就要证明这点了。他叔叔去年夏末就给了他这个难题。他快十岁了,与经历惨剧的Sherlock Holmes当年同岁。男子等到他踏上了回学校的火车才把一捆纸张,法医报告,马蹄铁巷的地形图以及他自己的一些草稿交给他(也许是让他没时间提问)。“有空就研究下这些东西,”他说道。“下个夏季,我们来测验你的技巧。”

 

他一直在学习。背得滚瓜烂熟。当夜晚其他男孩嬉戏笑闹,粗野地对待他人的时候,他则在自己的硬板床上用手指划拉着枕头解决弹道学的几何问题。

 

如今,他们站在当年的确切地点。年轻的Josh试图想象自己的教父在他这般大时的样子,但他做不到。似乎将眼前这位身材高大、目光炯炯且有些焦躁的男人看做其他形象是不可能的。

 

“这里的标志不在了,”男孩说道。“写着威比利干货的那块。”

 

侦探挑起一条眉。示意继续的信号。

 

“持枪者与你的距离近到足以让火药喷到你脸上。你就站在这里,他也是。子弹从枪中射出,射中了你的……呃,遇害者的颈部。几何学上讲,除非无视重力法则,站在这里是无法以这个角度击中她的。除非子弹先撞上了别的什么然后改变了弹道。”

 

Sherlock Holmes嘴角上翘。

 

他一直都不怎么喜欢数学。他更青睐于亲手做实验的庞杂细节或者欣赏一本好书中的各种精彩图画。但角度的精准中的确有种让人惊叹的东西。“标志就是干扰物。子弹垂直运动,撞上了金属标志的边缘,偏转射入了她的身体。”他停了下来。他已经把这番话演练了有段时间了,他很骄傲自己说了出来。但是,即便在说的过程中,他的胸中也有一丝抽痛。他试图想象看到自己最爱的人在面前炸开是什么情形,这让他腹中的柠檬汁翻搅了一下撞上胃壁。

 

一年前,对方奖励他的方式是拍拍他的肩膀或者揉揉他的头发。但他现在长大了些,这些奖励得更努力才能得到。

 

“所以我们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的导师说道。“但除非我们已经抓到了持枪嫌犯,这些信息并没什么用。我通常会致力于发掘案件发生的过程,但对受害者来说,原因才更为重要。”

 

男孩沉默地站了几分钟。汗水流进了他的眼睛。蓝猫头鹰脏兮兮的窗户前面有个黑色的物体,他正努力将它看做一个人形。

 

他的叔叔双手背后。“我对你的期待太高了。”

 

“并不是。”男孩肯定地说。恳求地说。

 

他用手擦过男孩的领子。“我们往这里走。”顷刻间他声音中的厉色就消失了。“我不是说你失败了。恰恰相反。”

 

太阳被他们抛在身后,两人沿着马蹄巷破败的石子路往北漫步。他们走得很随意,似乎是有导游的观光旅游。在这充满了约定与期待的新世纪,这里的街道也不像以前那么拥挤了。比起母亲执政时代典型的领土扩张政策,爱德华陛下更注重提高包括穷人在内的所有人的生活质量。“再有一百年,贫穷就是往事了,”Sherlock Holmes曾对男孩这么说过。他顿了一下。“当那些贵族们高贵的血脉变得毫无意义的时候,对他们来说得有多不幸啊。”

 

在男孩的记忆中,这是他叔叔唯一一次对政治发表意见。他通常对此漠不关心。”托尼党还是自由党对他来说没什么两样,”在最近他开始对政治产生兴趣的时候他父亲这样对她说过。“他们都会犯罪。”

 

但他依旧不能肯定那些水果贩子和灰头土脸的劳工们看他的眼神是因为他们通过《海滨》杂志认出了Sherlock Holmes还是因为两人干净的外表、衣着与举止将他们划归为了闯入者的行列。

 

他们一同走过原先挂着标志的地方,走过侦探少年生活的分叉点,走过马蹄铁巷。一栋歪歪斜斜、属性不明的房子上挂着的块脏牌子显示两人正位于一个叫囤货区的地方。男子低声哼起了《统治吧,不列颠尼亚》的小曲,拍子正合着手杖敲击地面的声响,对任何擦身而过的人都点头示意。Josh眨了眨眼,大脑飞速运转。他的教父喜欢给他提供线索。

 

“你知道1865年的时候,囤货区和白教堂巷有26家当铺吗?仅次于腾汉厅路。”

 

Josh皱眉,不知道如何处理这个信息。他走到一家废弃的商店门口,玻璃橱窗碎了不少,空白的地方挡了些破烂的木板。他在残余的玻璃上努力研究起自己的倒影来。其中的相似性令人不安。他苍白的皮肤是黑的,他的眼睛则是两枚空洞。看上去他倒像是得了黑死病。他用袖子把一块地方擦干净,倒影便再次浮现出他母亲的面庞。他记性很好——仍然记得自己在《尤里乌斯·凯撒》里的台词,那还是他一年多前背下来的。但他依旧没有Sherlock Holmes那种清晰的记忆。他得努力才能记起子弹的种类以及……以及黑火药。

 

“我读过一本关于枪支的书,”他说着转过身。“我觉得可能会有些用处。你的笔记里说你的脸颊沾上了火药。有些枪比别的种类喷洒更多的火药。我在回忆种类——”

 

“洒得最都的一种就是亚当斯手枪。多是作为五十年代的军配手枪生产的。”

 

“克里米亚战争期间!”Josh叫出了声。他从人行道边上跳下来,一把拍上同伴的手臂。“我读过那个。那种枪没有火药屏。所以你才会哼唱《统治,不列——》,我还是不明白当铺的问题。但那人是个军人,不是吗?军人才会有这种枪。然后——”

 

“冷静,小子,”Sherlock Holmes热情地大笑。“你得意忘形了。保持思维的秩序。”

 

但是看着对方灰眼睛中的铁色变成了银色,他知道自己对了。那双眼睛总是会背叛他的骄傲,即便他身体的其他部分依旧坚毅顽固。Josh暗自笑笑。和所有的英国少年一样,他至少对与军队相关的东西有过一段时间的兴趣。虽然已经过了玩玩具士兵的年纪,他依旧秉着一种爱国主义的职责感将它们在家中的衣橱里排列好,擦干净灰尘。在以前读过的各类名人传记中,他尤其喜欢喜欢“中国的戈登”和威灵顿公爵[c]。他喜欢听父亲跟他说当年从军的故事。也许正因为如此,他对军人有了一种根深蒂固的看法,因而他根本无法将这种堕落潦倒到射杀无辜妇女的酒鬼军官带入到军人的形象之中。

 

他看着他叔叔。”我以前从不能想象一个军人会变成这样一个大坏蛋。”

 

“是啊。”Holmes的声音再一次坚定起来。“而若你抱着成见,就会目光短浅。”

 

若是几年前,这种温和的批评会让他不开心,但在被比他大的男孩子们欺负追逐了四年后,他总学会了些耐性。当铺。那就是一则线索。“若一个军人还拥有自己的随身武器,那说明他是荣誉地离开的。他怎么会在酒馆外面的人群中开枪呢?”

 

“果然是John Watson的儿子。”

 

“难道说……不是那军人开得枪?”

 

Holmes眯起了眼。“我们能得出该结论吗?”

 

当铺。“一个军人绝不会当掉自己的随身武器。”他顿了一下。“我不这么认为。”不能把所有的军人都看成Papa那样的。他叹了口气。也许他就不是当侦探的料。他穿过一波波的热浪看向那张藏在草帽阴影之下的面孔。“我不知道,叔叔,”他喃喃道。

 

阴影似乎笑了。“敢于承认很好。”

 

男孩和男子继续前进,走过一条被杂草侵蚀的破碎道路。在他们左侧,爬满了苔藓的门内是一个不大的教堂墓园。从前标志其名字的灰色字母已经难以辨认——甚至都看不出存在的痕迹了。Josh惊讶地发觉他的教父用手杖敲了敲他的手臂然后就低着头走了进去。

 

这个教堂已经毫无颜色可言了。它也许一度有过涂装,就像这里的墓碑也一度有人照料一样。但如今的信徒则只有蓟草与蒲公英。只有少数几座坟似乎有人照料——他们路过的其中一座前就倚着一把线绳扎好的雏菊。想到自己母亲的安息之所是那么的洁净,他就为这些人感到抱歉。这座小小的坟墓上没写名字,只有几个字“1858年,4岁”。他赶快走了过去。

 

Sherlock Holmes似乎知道自己该往哪里走,他熟练地将杂草踩在脚下,走过一排排破烂的石板路,离那座小型建筑物的遗骸越来越远。他停得突然。而对于在平路上都走不稳当的男孩来说,在被一块石头绊倒后,他整个人就跌倒在了一颗高大的橡树下。“哦,”他叫了一声,揉起膝盖来。但他很快就止住了转向带来的迷茫,注意力立刻集中到他眼前的那座孤坟上。这是座老旧的石灰石十字架。上面有铭文,但已经看不清了。也许写得是生卒年月。也许只是RIP(安息)。

 

“这是什么?我是说,这是谁的墓?”

 

他的叔叔在他身边的一层枯叶堆上坐下。太阳被挡住了,于是两人终于可以享受阴影给日晒皮肤带来的慰藉。废料和秽物的气味也被灰尘与石头的所代替——这是种抚慰人心的自然气息。Josh闭上眼。他真想在树叶里挖个洞就永远躺在那里了。

 

“你做得很好。我正期望你能如此。我从不轻易嘉奖别人,更绝不会白白这么做,但我是真心的。我很骄傲。”

 

男孩耳朵发烫。他从没说过他为他感到骄傲。但感到窘迫本身就够窘迫的了。他拾起一片棕色的脆树叶,在手里揉成了粉。

 

Sherlock Holmes用一根修长的手指指向那座坟墓。

 

“这是那个杀死了我姐姐的士兵之妻的。名字无关紧要,所以我也不深究了。重要的是事情的来龙去脉以及经历了六个日夜不眠不休的质问、纠结与推理终将时年十五岁的我带到了囤货街这个女人临死前的小房间这件事。她是多年穷困的牺牲者。生过六个孩子,却又得亲手将他们埋葬,大多是因为缺少食物、干净水源以及御寒衣服。她的丈夫也曾是克莱米亚的荣誉退伍老兵,但他的酗酒摧毁了他的家庭,也最终摧毁了他心中的恶魔。她看着她孩子们的尸体,希望也逐渐落空。这位女士带着自己能找到的唯一有价值的东西,那把44口径的亚当斯手枪,打算去她家附近众多当铺中的一家换点钱。不幸的是,她经过了公鸡与乌鸦酒馆,也就是现在的蓝猫头鹰。她被人看见了。一场对峙开始——两人相距不过数码,我也被卷入了这场纠纷——在丈夫就妻子的背叛发出质询的时候,一把武器开火了。两人都不知道里面有子弹。你正确地演绎出了弹道。而它造成的损伤是永久的。”

 

Josh Sherlock看着手中的树叶渣。他看着自己又短又胖的手指,皱了皱眉,想说点什么,什么有用的,但他的年纪已经长到让他想不出什么的时候了。

 

“那个军人接下来抛弃了自己的家庭,担心可能永远不会到来的报复而逃走了,”男子继续道。“正义从来就无法得到伸张。我看着着那个不幸的女子已然毫无生机的双眼,明白了那是真的。”他转向男孩。“若你追随我的足迹,走上这条前路不明的道路,你的未来也会如此。你的信念将被摧毁,你对定罪无疑的坚信会被动摇。你将不得不看见你希望从不存在的东西,做给会你带来噩梦的事情。有能力推理与演绎并不够,我亲爱的John Sherlock。”

 

一阵暖风穿过少数几片顽固附着在枝干上的残叶,他抖了一下,眼前涌现出一个画面——他的教父射杀了一个人,那人的头炸开了。有时候他会在黑暗中看见那个场景。有时候他看见的是男子这么做时无动于衷的表情。他在学校里的绰号是“老鼠”,一部分原因是他矮小的身材,一部分原因是他曾拒绝加入一伙在宿舍用靴子践踏老鼠的男孩们。他从没问过,但他敢打赌他叔叔在学校的绰号可比“老鼠”好的多。

 

“我还没到十五岁,”他说。“也许那时候我就更有准备了。”

 

Holmes好奇地看着他。“我要告诉你的只是全然真相,并不是在劝阻你。但我的确希望你能做好充分的准备。”

 

Josh把头靠上膝盖。随着年龄的增长,Holmes对待他的方式也日益严肃。小时候,他觉得自己更喜欢他人那样待他。再没有什么比所有人都把你当做条聪明温顺的宠物狗一样对待而更沮丧的了。但现在他却想念起父亲给他读书,他叔叔把他抱在膝头的感觉。一直以来,他恳请他人平等地对待自己,可如今他倒希望自己能单纯地当那只“老鼠”。他迎上Sherlock Holmes的目光。“但我就像北极星一样坚定,它不动摇的品质,在天宇中是无与伦比的[9]。”

 

男子端详了他好一会儿。“若你是凯撒,那你一定知道自己的结局。”

 

“是的。但我可永远不会被我自己的朋友刺死,先生。我只有一个朋友,而他比我还矮。”

 

Sherlock大笑,但几乎立马就又严肃了起来。“唔。有时候一个就够了。你觉得去大不列颠博物馆怎么样?别的不谈,至少能把我们从炎热中解救出来,我也正想在离开这城市前看看来自埃及的新展品呢。”

 

男孩一下蹦了起来。“哦,好的,拜托了,叔叔!”

 

就在他兴奋地走在自己叔叔前头,领着对方离开这座荒废的小墓园的时候,Josh Sherlock突然彻悟了。他一直急于证明自己的价值,展示自己拨开事实真相的聪明才智以及他能够成为一个侦探的能力,但他突然想起,男子也一直在向他证明一些事。不是说男孩无法追随他的足迹。而是不该追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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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洋景(peep show)的苏格兰说法。这种展览种类很多,可以是小型动物园,但主要是畸形秀。

[2]《哈姆雷特》,第一幕,第一场。(译注:剧中说当公鸡打鸣的时候鬼魂是无法活动的)

[3]同上。

[4]低端笑话。视觉皮质位于枕叶。

[5]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还有十年才被翻译成英文的。

[6]《哈姆雷特》,第二幕,第二场。

[7]多赛特街曾一度被称为”伦敦最糟糕的街”,以妓女以及小客栈云集而闻名。也是开膛手杰克杀害Mary Jane Kelly的街道。

[8]恐怕是维多利亚时代最著名的演员了——第一个被授予爵位的演员。

[9]《尤里乌斯·凯撒》第三幕,第一场

译注:

[a]莎士比亚故乡就是埃文河畔斯特拉特福德。

[b]圣经中被在被烧死途中被解救的圣人。

[c]“中国的戈登”和威灵顿公爵:前者是著名将军,在打击太平天国上有杰出贡献,在中英两国都饱受嘉奖,当然,他还有各种事迹,这里只是将其绰号原因列出。后者为英国将军和政治家,在半岛战争(1808-1814年)中任英军指挥官,在滑铁卢战役(1815年)中打败了拿破仑,从而结束了拿破仑战争,在他任首相(1828-1830年)期间,通过了《天主教徒解放法案》(182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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